关于2025年财务年终关账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何静涛发布时间:2025-11-17浏览次数:0

各学院、各部门、各单位:

为保障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顺利推进,加快各项经费执行进度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根据学校评估工作安排和财务管理制度要求,现将2025年度财务年终关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关账时间安排

一)报销业务截止时间

网上报销预约截止时间:2025年12月12日(含)

报销面单投递截止时间:2025年12月15日17:30

票据开具日期在2025年12月12日前的,须在关账前完成报销,2026年不予报销。

关账期间,计划财务处将集中开展全年账务清理、内部结算、往来款项核对及年度决算编制等工作。

(二)开账时间

暂定为2026年1月10日,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。

二、各类收入入账要求

(一)学费、住宿费收入

请各相关部门、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学生欠费清理工作,加大催缴力度,督促欠费学生于2025年12月20日前通过“赣服通”平台完成缴费,确保学校收入及时足额到账。

二)培训经费、科研项目经费等收入

请各项目经费负责人及相关部门按照合同约定,积极催收各类到账经费,确保在2025年12月20日前实现应收尽收,保障项目顺利实施。

三、暂借款及垫付款清理

(一)已办理借款手续但尚未核销的部门及个人,请于2025年12月12日(含)前至计划财务处办理冲销手续。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核销的,须提交书面说明并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计划财务处备案。

(二)使用公务卡或自行垫付的经办人,请于2025年12月12日(含)前完成报销。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报销,请持卡人自行按期还款,待开账后及时办理报销。

(三)学校已垫付的水电费用,请后勤与保卫管理处及时组织核算与催缴,确保在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收缴。

四、经费结转与结余处理

(一)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经费,按相应管理办法执行;市级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,请各使用单位于2025年11月28日前执行完毕,逾期未使用的将由学校按规定统筹安排。

(二)各归口管理部门使用学校资金设立的课题经费,如已超过项目建设周期,将由计划财务处会同相关管理部门统一清理收回。

(三)其他类型经费结余,由学校统一收回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请各单位提前统筹安排,及时办理报销业务,避免扎堆处理,确保年终关账工作有序进行。

(二)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年度财务决算工作,组织经费负责人及报账联络员认真核对本年度经费报销情况。如发现错误、遗漏或串户等问题,请于2025年12月20日前联系计划财务处进行调整。

计划财务处将全力做好服务保障,如有疑问,请及时联系。感谢各单位的理解与支持!

特此通知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计划财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11月17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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