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体教职工:
为切实维护学校教职工合法权益,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《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》,现就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汇算清缴时间
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无需预约,可直接登录“个人所得税”APP进行办理。
二、汇算清缴内容
对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综合所得(包括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与特许权使用费)的预缴税款进行清算。
三、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
(一)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;
(二)2024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。
四、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
(一)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;
(二)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;
(三)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;
(四)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。
五、可享受的税前扣除
(一)减除费用6万元;
(二)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;
(三)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、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;
(四)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、商业健康保险、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;
(五)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。
六、办理方式
(一)登录“个人所得税”手机APP,按照流程操作办理;
(二)关注微信公众号“江西税务”,搜索关键字“2024年度个税汇算清缴”,按操作指南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汇算。
七、税率表
(一)个人所得税税率表(综合所得适用)
级数 |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| 税率(%) | 速算扣除数 |
1 | 不超过 36000 元的 | 3 | 0 |
2 | 超过 36000 元至 144000 元的 | 10 | 2520 |
3 | 超过 144000 元至 300000 元的 | 20 | 16920 |
4 | 超过 300000 元至 420000 元的 | 25 | 31920 |
5 | 超过 420000 元至 660000 元的 | 30 | 52920 |
6 | 超过 660000 元至 960000 元的 |
35 |
85920 |
7 | 超过 960000 元的 |
45 |
181920 |
(二)月度税率表
级数 |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| 税率(%) | 速算扣除数 |
1 | 不超过3000元的 | 3 | 0 |
2 |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| 10 | 210 |
3 |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| 20 | 1410 |
4 |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| 25 | 2660 |
5 |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| 30 | 4410 |
6 |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| 35 | 7160 |
7 |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| 45 | 15160 |
注意: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,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,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。 应纳税额=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。 一个纳税年度内,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使用一次“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”。延续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。
八、温馨提示
(一)纳税人进行2024年度汇算清缴时,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有“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”和“单独计税”两个选项可供选择,请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分别对不同计税方式进行试算后申报。
(二)如果您需要补税,请务必在2025年6月30日前补缴税款。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,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,并在其个人所得税《纳税记录》中予以标注。
各位教职工在汇算清缴中如有疑问或需要协助,可移步至报账大厅(明德楼209室)现场咨询,或电询0794-8611028、18146615368(王老师)
计划财务处
2025年4月10日
